尊敬的家长们,亲爱的学员们:
四月花成海,入夏驱阴霾。随着疫情日日向好,各级各类学校陆续开学。根据省市县教育主管部门要求,培训机构要严格按照要求做好准备工作,现把县教育局《关于做好民办幼儿园及校外培训机构有关工作的通知》要点摘录如下,请大家学习和监督。
1、在没有接到教育行*部门批准培训机构复班前,学生不得到任何机构参加培训。
2、学生和家长在选择培训机构时,要选择正规培训机构。
3、严格按照收费标准和要求进行收费。
4、做好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我机构已经按照要求,制定出“三方案九制度”,配备好相关的防疫用品。在接到教育主管部门允许开学的通知后,会第一时间通知家长和学员,并把落下的课程补上,请家长放心!
5、家长和学员居家期间要科学防疫,不走亲戚,不窜门,不聚餐,不扎堆,做好个人防护。勤开窗,正确洗手,养成良好的作息习惯,尤其是上网课多,对正在成长的青少年眼睛损害大,要合理安排学习和休息。学会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