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挪用教育经费的“高明”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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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挪用教育经费的“高明”手段
时间:2013-05-17 作者: 来源:
讯 近日,媒体报道了湖北省洪湖市教师群体因为工资过低与市长对话的事件,其中媒体披露的一个细节并未引起足够的关注:为了达到国家的要求,即2012年地方教育经费的支出要占地方GDP的4%,洪湖市从自收自支的高中教育经费里拿出8000万元用以弥补经费的不足,这笔钱被用完后,财*局 不得已而为之 ,从国库支取了8000万元,以 虚晃一枪 的方式还给洪湖市的几所高中,但不允许学校使用,且在一个月后原款收回。经此轮回,当地财*投入教育的经费就增加了8000万元。
5月9日,《中国教育报》头版报道:财*部发布的报告指出,2012年,全国财*性教育经费支出达2.2万亿元,如期实现国家财*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达4%的目标。两相对照,意味深长。
笔者做过县教育局局长,也见识过所在的地方*府克扣教育经费、弄虚作假的高明手法。这些手法大致有如下几种:
一是上级拨付的教育专项经费,当年不下拨到学校而要拖到次年元月拨付。对检查人员汇报是 年底 拨款(指阴历的 年底 ),而阳历已经到了第二年的元月,如此,则省下了一年的费用。而来年的检查人员已经换了人,看到的账目显示,相关款项在元月份已经拨付,实际上是一年的支出作两年的报。
二是多报师生人数,套取义务教育经费。
三是 上进下退 ,上级拨付的钱来了,地方就把本级财*过去拨付的基数抽出来。
四是向高中学校收取 *府调控基金 ,因为高中有 择校生收费*策 。如洪湖市的高中学校收费的8000万元应该是指这一类收费。
五是不拨付教师住房公积金,不拨付教师医疗保险学校出资部分的费用。于是,学校不得不挪用有限的公用经费为教师购买医疗保险,很多农村学校的生均公用经费除去这部分支出后,就所剩不多,无从谈支持教师的专业化发展。
六是以社会养老保险的名义变相克扣教师工资。大家知道,学校是事业单位,教师工资标准由财*全额预算。公办教师实行的是退休制,参照公务员,由财*全额发给退休工资,其中并不包含养老保险。地方*府就利用这一点,说事业单位人员都要参加社会养老保险。保险金的额度是工资总额的28%,其中个人缴纳8%,单位缴纳20%。教师参加保险之后,财*就直接从教师工资中扣除个人出资部分,而单位(学校)出资的部分,本应由财*去缴纳,但地方财*不会做亏本生意,他们就向社保局打欠条,其实搞的就是假保险。这样,地方财*就从这种假保险中,克扣了教师工资8%的部分。如果一个县有5000名上岗的教师,教师年平均工资按2万元测算的话,那么财*一年将可得到额外收入800万元。
地方*府的个别负责人,总觉得多给学校一分钱是罪过,而少拨一分钱给学校,他们就多得一份成绩。记得在2006年,上级要求地方财*要确保按照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数,把人均30元的公用经费拨到学校,而且要进入经费基数。我所在的县财*在年初就把预算列进去了,但就是不拨付。下半年义务教育阶段免费入学*策正式实施,国家按规定拨给了学校公用经费。县财*局的一名负责人竟然对我说:幸亏咱们当时没有当 先进 ,把公用经费提前拨到学校。
这些年,国家对教育的投入逐步加大了力度,但很多地方*府官员一旦面对教育经费支出,还是习惯于哭穷,可在建造楼堂馆所时,却毫不心疼花钱。读者们如有兴趣可到洪湖市城区走一走,你不但能看到洪湖市教育局的气派的大楼,还能看到市委机关的富丽堂皇。
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我不得不呼吁:地方*府的官员们,请少做一点急功近利的事,多做一点为百年大计奠基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