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通报8起违规案例 仙游一民警旷工一个月被记大过
来自福建省纪委监察厅消息,今日福清市、仙游县纪委通报了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其中福清市纪委通报了5起、仙游县纪委通报了3起,具体如下:
1、福清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违规用公款购买购物卡问题。2013年12月23日,福清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以购买运动服等名义开支工会经费13500元,用于购买购物卡发放给局机关、计生协会及计划生育服务站的干部、职工。福清市纪委给予局长叶向阳*内警告处分,责令收回购买购物卡的等额现金上缴国库。
2、福清市建新水库管理中心公款旅游、职工蔡友华公车私用问题。2012年2月27日至11月2日,福清市建新水库管理中心以工会名义公款组织员工外出旅游,报销各类费用共计63594元;2013年9月14日,中心职工蔡友华(非中共*员)未经批准,私驾公车外出办私事并造成交通肇事。福清市纪委给予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主任陈生、原主任林坤明*内警告处分。福清市水利局给予蔡友华行*警告处分,给予办公室主任郑昆松通报批评。
3、福清市实验高级中学校长陈章照等人公款消费、公款送礼问题。2012年12月18日至2013年3月23日,福清市实验高级中学校长陈章照违规报销娱乐场所消费的33900元费用,并授意公款购买价值18310元的香烟赠送给有关学校的班主任等人。2010年至2011年,福清市实验高级中学总务室主任陈世旺,因招生工作等校务接待需要,多次违规用公款报销娱乐场所消费共计12400元。福清市纪委给予陈章照*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陈世旺*内警告处分,责令退回违规用款上缴国库。
4、福清市东皋水库管理中心*支部书记、主任陈存善违规接受宴请、收受送礼等问题。2013年2月,东皋水库管理中心主任陈存善在东皋水库、糖果块水库和庄上水库的维修养护工程施工管理过程中,接受包工头陈某宴请,并收受陈某送给的烟茶、年货等礼品。福清市纪委给予陈存善*内警告处分。
5、福清市白鸽山垦区管理中心主任林坤明违规领取补贴、公车私用问题问题。2013年8月至2014年7月,福清市白鸽山垦区管理中心以发放岗位津贴等名义,违规向5名管理层干部发放补贴共计46300元。此外,林坤明主任还违规驾驶公车上下班及办理其他私事等。福清市纪委给予林坤明*内严重警告处分,责令退回违规发放的津补贴上缴国库。
6、2014年5月31日至6月30日,仙游县公安局民警郑峰无正当理由,未履行请假手续,不回单位上班。郑峰受到行*记大过处分。
7、2014年1月13日,游洋中心小学校长郭建忠召集副校长陈国兵、林素珠组织全校60多位教师公款聚餐,开支计4654元。郭建忠受行*警告处分,林素珠受效能告诫一次,陈国兵受到诫勉教育。
8、2013年3月至9月间,盖尾镇琼峰村支部书记李庆森、村委会主任李忠庆、村委会副主任李凤彬等人,多次利用村财宴请盖尾镇财*所所长兼经管站阮秋敏,开支计7610元。李庆森、李忠庆、李凤彬均受到*内警告处分,阮秋敏受到诫勉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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