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驻马店市文明村镇(社区)、文明单位考核评比办法,经各创建单位自查申报、县(区)文明办审查推荐、市文明办组织考评验收等程序,报市文明委主任会议研究同意,现将拟命名的年度40个市级文明村镇(社区)、个市级文明单位名单面向社会公示,接受广大群众监督,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公示时间内,单位和个人如有意见,可通过信函、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市文明办反映。单位反映情况请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请署真实姓名并附联系方式。公示时间:年5月24日至5月30日,邮箱:zm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