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年度检察公益诉讼十大精品案件颁奖仪式暨*河流域生态保护与检察公益诉讼研讨会在郑州大学隆重举行。河南省商城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商城县人民*府、商城县林业局不履行法律职责案”和郑州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郑州市人民检察院诉刘某民民事公益诉讼案”分别获评“十大精品案件”。平舆县人民检察院、河南省人民检察院郑州铁路运输检察分院、滑县人民检察院等办理的10个公益诉讼案分别获评优秀案件。
记者了解到,为推动检察公益诉讼事业发展,提升检察公益诉讼办案质量,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公益诉讼研究基地——郑州大学检察公益诉讼研究院主办的“年度检察公益诉讼十大精品案件”评选活动自年1月启动,共有来自全国21个省份共计家检察院参与。评选专家结合案件典型性和新颖性、程序合法性以及案件社会效果等因素,经过严格把关层层筛选,最终评选出10个精品案件和35个优秀案件。十大检察公益诉讼精品案件分别来自海南、河南、贵州、内蒙古、山西、陕西、宁夏、湖南、云南等九个省(区)。
颁奖仪式上,郑州大学*委副书记李兴成致辞,最高人民检察院理论研究所所长谢鹏程、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厅二级高级检察官方剑明、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田效录、河南警察学院院长田凯等为获奖单位代表颁奖。
谢鹏程指出,优秀案例是最好的司法实践和经验,案例研究是法学发展的动力和思想源泉。组织此次评选活动,是推动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将对提升全国检察公益诉讼工作起到促进作用。
当天下午,来自检察机关、高等院校的法律实务、理论界专家学者还围绕“*河流域生态保护与检察公益诉讼”主题,就检察公益诉讼实践探索、跨区域公益诉讼理论探讨、*河流域生态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创新与发展等内容进行研讨。
“跨区划公益诉讼和*河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是当前检察工作的重要任务,研讨会启发思路,开阔视野。”田效录在研讨会总结发言时表示,本次活动的举办很有必要,也很有意义,这是检校合作的成功范例,也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要讲话精神、服务保障重大国家战略实施的具体举措。建议在今后司法实践中,检察机关与高校、律师事务所在个案办理、法律理论等方面建立良好协作关系,进一步深化合作,共同推动检察公益诉讼制度更加丰富完善。
来源:河南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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