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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平舆县城一居民置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大局于不顾,因涉嫌非法燃放烟花爆竹,被平舆警方依法行*拘留。
办案民警接受电视台采访
10月23日19时许,平舆县公安局获悉,在平舆县委西侧有人非法燃放烟花爆竹,要求前往排查、处置。闻讯后平舆县公安局高度重视,局长卞凤禄当即安排巡特警大队和辖区清河派出所民警出警,前往现场进行全面排查、调查。
案发现场
民警通过对上河城西门杨庄部分群众进行摸排走访得知,有一名妇女在当日18时50分左右接学生路过杨庄路口时,看见路北侧空地上停着一辆白车,有两男一女在空地上燃放烟花,该名群众不能提供具体车型及车牌号码。
走访案发现场附近居民
办案民警经过调取、查看现场周边监控录像,锁定了一辆白色五菱面包车。因该车没悬挂车牌,民警沿路追查,费了一番周折,才在洪河路东段发现作案后停放此处的嫌疑车辆。
嫌疑人正装载烟花爆竹
后经调查,民警于10月24日零时40分许,将违法嫌疑人李某在其家中抓获,并当场查获其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70余箱。李某,男,52岁,平舆县古槐街道人。
违法嫌疑人家内存放的烟花爆竹
李某到案后,主动向警方供述了事情经过。原来,10月23日18时30分许,一名年轻男子在上河城一酒店为女朋友过生日时,为了制造惊喜,购买李某元的烟花,并由李某本人负责燃放,造成违法事实。
嫌疑人指认现场
面对新闻媒体的镜头,该男子流下了后悔的泪水。嫌疑人对自己的违法事实后悔不已。
目前,平舆警方对违法行为人李某做出了行*拘留15日的处罚。
来源丨平舆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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