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及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驻马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和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直事业单位人员招聘调配工作的意见(试行)》,按照市委编办批准的用编数额,结合市直学校教学工作需要,年市直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名。为做好此项工作,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计划和岗位
年驻马店市直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名,其中:驻马店高级中学1名、市第二高级中学1名、市第二初级中学1名、市第十一初级中学12名、市第十二初级中学8名、市第十八初级中学14名、市第二十初级中学10名、驻马店实验小学33名、驻马店第二实验小学35名、市第三十二小学16名。招聘计划详见《年驻马店市直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
二、招聘的资格条件
(一)具备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条件,同时具备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教师资格须达到要求且专业与报考学科专业一致;
6.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30周岁以下为年8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年龄依次类推);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纪、*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5年内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市教育局直属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驻马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