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八批省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评审结果公示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厅直属学校: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八批省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活动的通知》精神,在学校自评申报,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初评上报的基础上,依照河南省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评估标准,经组织专家评审,拟确定所学校及幼儿园为第八批河南省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现予以公示。
自公示之日起5日内,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省教育厅社会科学与语言文字处提出,并附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电话,以利于调查核实和反馈情况。
联系人:唐磊
-
邮箱:tanglei
haedu.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