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李钊通讯员聂乾卿
利用你的猎艳心理,设圈套骗你钱财,这种行为俗称“仙人跳”。近日,驻马店市平舆县两位单身中老年人遭遇“仙人跳”,警方迅速侦破了这起所谓的强奸案。
7月27日夜8时许,平舆县公安局连续接到一女子5次打来的报警电话,说是被强奸了。出警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发现是“仙人跳”,将双方当事人带回县刑警大队。
经讯问,犯罪嫌疑人秦某,女,54岁,平舆县庙湾镇人,离异后和邻村的袁某相好,属恋人关系,但没有结婚的打算。袁某,男,58岁,平舆县庙湾镇人。
据秦某交代,十天前,她多年前认识的一位好姐妹邱某(汝南县人,现嫁于驿城区老河乡)将同村的男性王某介绍给秦某,秦某便和袁某一起去驻马店市区和王某见面,并一起吃了饭,秦某在介绍袁某时说是她姐夫。
因秦某和袁某是恋人关系,袁某并没对和王某相亲一事放到心上。而媒人邱某却让秦某向王某要6万元彩礼钱,邱某说钱到手后给秦某2万。秦某随后向王某要彩礼钱时,王某没给,却多次打秦某的电话,说些儿暧昧的话语。
秦某把王某的行为告诉了袁某,袁某与秦某商量,决定趁机敲王某一笔。
于是,秦某打电话约王某到平舆来,王某欣然接受。
7月27日上午,袁某骑电动车带着秦某来到平舆县城,11时许,王某也如约来到平舆县城北汽车站,和接他的秦某见了面,然后二人去一饭馆吃了饭。与此同时,袁某怕在敲诈过程中搞不过王某,就骑车去建材大世界找到朋友张某,让其帮忙,并许其弄到钱后喝酒。张某就答应了,便和袁某一同前往;在秦某二人吃饭的一旁,袁某和张某也找了个饭馆吃了饭。
根据事先约定,秦某带王某乘1路公交车去了城东的双龙宾馆,说到时候不熟悉路的王某不容易逃跑。而张某也趁机坐上这趟车,袁某则骑着电动车去。到了宾馆,王某花65元开了房,和秦某住了进去。
袁某和张某开了房,在一旁听动静。当秦某和王某住到一个房间后,秦某让王某去洗澡,王某洗澡后,秦某也去洗澡,此时双双都穿着内裤。秦某又引诱王某脱掉内裤,然后趁机用手机录了王某的裸体。王某以为秦某要与自己搞暧昧,就主动凑了上去,此时秦某脸色一变对王某又骂又打,将王某的脸抓伤。门外的袁某在秦某故意不锁门的情况下推门进来,对王某又搧又踢,当秦某用拖鞋打时被袁某制止。
王某跪地求饶,说愿意把身上的钱给他们。袁某嫌少,在搜走王某的手机、元及身份证后,逼王某赔3万元精神损失费,秦某又加1万,索赔4万,让王某打欠条,王某说不会写,秦某就自己写好后,让王某签字。
接着,他们让王某给其儿子打电话送钱。远在焦作市打工的儿子王某某,接到电话后就乘车往平舆县城赶。当夜8时许,王某的儿子王某某来到平舆县城北汽车站,秦某让王某某看“强奸”她的录像,王某某不看。当王某某听了事情的经过后,不愿出钱,并说“你们报警吧,不报了我报。”于是,秦某便连打5次报警电话。
民警接到报案,迅速赶到县城北汽车站,带当事人王某、秦某回到双龙宾馆,通过查看监控,又从秦某的手提包里查出欠条,认定是敲诈勒索,随即将二人带到刑警大队审讯,并让秦某打电话通知袁某到刑警大队来说明情况。袁某来到刑警大队,被办案民警一举擒获。经讯问,秦、袁二人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
目前,犯罪嫌疑人秦某、袁某已被平舆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来源:大河客户端编辑:徐春晓